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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研究生/广岛经济大学


本校大学院设有研究生制度,满足要为升入大学院学习加深知识储备的学生、和帮助学生以本科教育和大学院教育取得的成果为基础,积累研究经验,在大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更深的知识。
迄今为止有国内外众多人才作为研究生在籍并且活跃在学界、官界、实业界。
大学院研究生的学习时间定为1年,至于想要进一步研究的学生最多可以延长1年。
大学院研究生选好指导教授,并在教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的同时,可以利用大学院生研究室和图书室,也可以向大学院生发行的研究论文集投稿。1年期满后可获得在籍期间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 毕业于4年制大学
2. 以升入本校大学院正规课程为目标

研究生结业后请以升入本校大学院为目标。不欢迎只是以研究生为目的在学。研究生制度是为从4年制大学毕业后为了做进一步研究或进入大学院学习做准备的制度。

3. 申请前请获得老师的指导承诺

因为是以大学院为目标,必须选择希望的指导科目。从《大学院要览》中选择自己想要研究的领域、符合自己目的的专业,和老师事先见面好好商量。
所以申请前必须获得老师的指导承诺

4. 参加日本留学考试

日本留学考试的日语科目成绩在250分以上。只是预计在日本国内大学毕业的学生可以免除日本留学考试。

5. 明年4月入学的话请在2月上旬之前办手续。
申请时本校要确认是否有考试资格,请把毕业证书、成绩单、简历等邮寄至广岛经济大学国际交流室

外国人留学生大学院研究生募集要項

概要

类别 国内考试 ※1 国外考试 ※2
课程 经济学研究科
博士课程前期课程
后期课程
招生人数 若干名
申请书受理时间 随时
考试时间 申请书受理后本校研究科委员会制定的日期 申请书受理后本校研究科委员会制定的日期
选拔方法 书面材料审查
在与希望的指导老师面谈、获得指导的许诺后进行审查
书面材料审查
除审查提交的材料之外,还要审查本人写的小论文(1200字左右)
申请时需要指导老师的接收许可
成绩发表日 随时
入学手续截止日 另行通知

※1 国内考试是指直接参加在日本(广岛)举行的本校入学考试的制度
※2 国外考试是指在日本以外的自己的国家参加本校考试的制度

申请资格

  1.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
    1. (1) 学校教育法规定的大学毕业或预计于2007年3月前毕业
    2. (2) 在国外修完学校教育法规定的16年课程
    3. (3) 其他研究科委员会认定为与大学毕业生有同等以上学力的人
  2. 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举行的日本留学考试的日语科目成绩在250分以上
    ※2006年和2005年的成绩有效。

[免除日本留学考试的特例]

  1. (1) 毕业或预计毕业于学校教育法规定的(日本国内)大学
  2. (2) 国费外国留学生以及研究科委员会认定的按照国费留学生看待的个例
  3. (3) 关于国外考生,对于由于地理原因不能参加日本留学考试的考生,如果有能够证明自己足够日语能力的材料,也可以免除日本留学考试

所以申请前必须获得老师的指导承诺

选拔方法

根据提交材料的综合评定进行审查和选拔

申请手续

1. 申请地址
〒731-0192 广岛市安佐南区祗园5丁目37番1号“广岛经济大学 国际交流室”
Hiroshima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5-37-1 Gion, Asaminami-ku, Hiroshima City Japan 731-0192
2. 申请方法
随时受理邮件(简易挂号)

提交的文件本校一概不退还

要提交的书面材料

1. 入学申请书(本校规定的格式)
  1. (1) 必须本人认真填写
  2. (2) 认真阅读申请书背面的填写方法注意事项,正确填写
2. 简历(本校规定的格式)
  1. (1) 填写从小学到现在的教育经历
  2. (2) 在指定的地方贴上3个月以内的照片
3. 整理票、准考证(本校规定的格式)
  1. (1) 在A~D票上填写必要事项,与审定费一起拿到金融机关(邮局之外)的窗口,一定要在B・C・D票盖上金融机关(邮局之外)的公章后,取下C票,提交A・B票。C票本人保管
  2. (2) 把3个月之内照片(长4cm×宽3cm、上半身、正面免冠、无背景。反面标明课程种类、姓名)贴在A票的指定位置
4. 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结业)证书或毕业(结业)预计证明
  1. (1) 证明书只限于母校发行的证明书(复印件不可)
  2. (2) 证明书原则上为日语或英语。其他语言请注上日文翻译。翻译请获得大使馆等机构的翻译无误证明
5. 最终毕业学校的成绩单
  1. (1) 成绩单只限于母校发行的证明书(复印件不可)
  2. (2) 成绩单上请注明各学年的成绩
  3. (3) 证明书原则上为日语或英语。其他语言请注上日文翻译。翻译请获得大使馆等机构的翻译无误证明
6. 调查书(本校规定的格式)
请最终毕业学校填写密封后提交
7. 推荐信(本校规定的格式)
  1. (1) 所属机构的学长或指导老师写成,使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后提交
  2. (2) 本校本科毕业或预计毕业、大学院毕业或预计毕业的学生不需要提交
8. 健康诊断书(本校规定的格式)
请使用本校规定的纸张填写
9. 日本留学考试(日语)成绩证明书的誊本
学校教育法规定的(日本国内)大学毕业生或预计毕业的学生以及免除了日本留学考试的国外考生不需要提交
10. 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1. (1) 由居住地的市政府或区政府在3个月内发行的证明书
  2. (2) 请注明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
11. 护照誊本
请提交所有有记载的护照页
12. 在职证明书
在职人员提交
13. 研究计划书(本校规定的格式)
请详细填写研究计划
14. 学位论文誊本
预计于本校本科毕业或大学院毕业的人可以用已经提交的论文代替

如果提交的材料有虚伪的纪录,取消考试资格。合格后发现有虚伪纪录的取消入学资格

审定费

1. 审定费
15000日元
2. 支付方法
[国内考生]
请在规定期限内规定的汇款单到最近的金融机构(邮局之外)汇款
[国外考生]
请开出以日元为基准的支票,与申请书一起提交。支票的收取人为《学校法人石田学园广岛经济大学》(支票的手续费由本人负担)
如果请在日本国内的人代为支付,请使用国内代理支付用的汇款单到最近的金融机构(邮局之外)汇款

请注意学校窗口不受理审定费的缴纳
缴纳的审定费不会以任何理由退还

合格发表

审查后随时发表审查结果。但是结果只邮寄给本人

入学手续

向合格的人把“入学手续要点”和合格通知书一起发送,概要如下

  1. 合格的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日期之前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并办完其他手续
  2. 学费等其他费用请用规定的汇款单到最近的金融机构(邮局之外)汇款,不接受到本校的窗口缴纳或邮寄。
  3. 如果不能在指定日期之前缴纳学费等费用并办妥手续,取消入学资格
  4. 办妥手续之后,如果在入学手续截止日之前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返还入学金之外的授课费、设施使用费等费用

学费和其他杂费

费用名称 金额 缴款次数 备注
学费 入学金 125,000 1次 只在入学时交
讲课费 170,000 2次 1年費用
设施使用费 50,000 2次 1年費用

表中金额为2007年的金额

其他

1. 有关入学时间
随时受理申请书并进行审查,由于入学时间牵扯到有关科目的选科和讲义,原则上定为4月和9月两次。希望2006年9月入学的同学请在2006年7月初之前,希望2007年4月入学的同学请于2007年2月初之前完成申请
2. 有关研究生制度的咨询处
广岛经济大学 国际交流室
TEL:082-871-1002 FAX:082-871-3063
〒731-0192 广岛市安佐南区祉园5丁目37-1